曾经的华人首富赵长鹏能与美国司法部达成DPA吗?
原创 · 罗斯巴德  |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28
 
罗斯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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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胡润富豪榜,币安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赵长鹏(CZ)荣登华人首富。而如今,币安和赵长鹏个人面临美国司法部的指控,尽管缴纳了46亿美金的罚款,可能仍难逃牢狱之灾。

赵长鹏是身家数十亿美元的阿联酋和加拿大公民,他对违反《银行保密法》的一项指控表示认罪。检察官指出,在大多数类似案件中,此类被告通常会被拘留在美国。然而,这是一起 "不寻常的案件",因为 赵长鹏是自愿来美国接受司法审判的。正因为这一特殊性,检察官才允许赵长鹏在 2024 年 2 月 23 日宣判之前继续保持其自由身份。而周末,赵长鹏申请离开美国回到阿联酋的动议遭到检察官的拒绝。

赵长鹏和币安在过去一年以来一直遭到各国监管的围堵,此次主动来到美国接受司法审判,可能也是出于对自身和币安长远发展的考虑。但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可能低估了美国监管部门铁拳的强度,目前身在美国成为肉票,已经没有太多的退路。

赵长鹏和币安陷入不断的麻烦,和比特币ETF即将在美国获批的大背景有直接关系。全球排名第一的资管机构贝莱德计划发行的比特币ETF获批已经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获批只是时间问题。紧随其后的灰度也具有强大的美国金融界的背景,旗下的ETF也可能跟随其后。比特币ETF在美国获批必将大幅度提高加密货币的接受度和价值,因此美国监管机构急于将全球最大但在监管外的币安和赵长鹏纳入控制范围。

而赵长鹏目前最好的出路是和孟晚舟一样与美国司法部达成DPA(延时起诉协议),而没有政府背书的草莽英雄赵长鹏是否能顺利获释,要看自己的运气和律师团队的关系了。

DPA究竟是什么?

DPA是延迟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的缩写。

孟晚舟在加拿大获释就是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DPA。

而华为的主要合作银行汇丰银行就是孟晚舟案的主要起因。汇丰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 plc,简称汇丰)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但近10多年成为美国监管和执法机构的重点关注对象。

2012年12月11日,汇丰涉嫌违反三部法律,即《银行安全法》(BSA)、《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EEPA)以及《敌对贸易法》(TWEA),从而被美国司法部以“帮助墨西哥洗钱”和“资助国际恐怖主义行为”的指控处以19.2亿美元罚款。

最终,汇丰被罚12.56亿美元,美国司法部分得8.81亿,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分得3.75亿。另外,汇丰也同意支付6.65亿美元的民事赔偿,其中美国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及打击金融犯罪中心(the 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分得5亿,美联储分得1.65亿。汇丰共计被罚19.21亿美元。

然而,彼时汇丰却没有任何一个员工被起诉,反而是与美国签署了一份5年期的DPA。按照该协议,美国检方在一定期限内暂缓起诉,汇丰则同意“在任何调查中配合美国司法部”,如果被控方汇丰满足了协议指定的一系列要求,那么协议期到期后所有指控会被撤销,直接结案,也没有人会被起诉,否则美国司法部有权撤回协议,向汇丰提出刑事指控,包括被以违反美国反洗钱法和制裁法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美国DPA是以违法企业承诺进行内部改革、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为前提与美国司法部签订。若企业没按美国司法部要求的进行内部改革,司法部才会撤回DPA,并对其重启刑事诉讼。

汇丰并非唯一

美国司法部数据显示,除了汇丰银行外,很多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相继因为违反美国经济制裁政策与帮助非法机构洗钱等原因被罚,而很多银行也会选择同美国监管机构签署DPA,化解指控,包括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 N.A.)和美国合众银行(U.S. Bancorp)。

要知道的是,DPA一旦被签署,一般不会被撤销,只会达成延长协议。比如,渣打银行的DPA便多次延长,美国从中也可以继续开出罚金。2014年2月,美国司法部、美联储、财政部和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也与渣打银行达成和解,渣打对这四个机构支付的罚金为3.27亿美元。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DPA也是美国联邦政府“创收”的一种特有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其他监管机构也倾向于通过DPA化解一些民事诉讼。

当然,美国最大的一张银行罚单是针对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us)。2014年6月,美国司法部及其曼哈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美联储、美国财政部、NYDFS以及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等五个机构,对法国巴黎银行处以89.7亿美元巨额罚款,不过方式是签署了一份书面认罪协议。

事实上,这种“美式庭外和解”也以一次次案例道出了一个真相:如果你是一个大企业,你就会明白是谁在运营世界上获利最多的敲诈勒索生意——即便是意大利的黑手党也不如美国监管体系贪得无厌。他们的套路非常简单:找到一家可能行为不当的企业;威胁其管理层“美国可以令该公司无法经营”,最好辅以刑事指控;强迫这家公司用股东的钱交付巨额罚款,以达成旨在最终撤销这些指控的庭外和解。然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标。

DPA这样的安排,是监管机构和当事企业直接内部达成的协议,越过了美国的司法体系,法院即便介入也难推翻DPA。这是因为监管机构(及相关政治势力)往往有更多裁量权。更何况,法庭诉讼不但成本高、耗时长,而且因此引发客户流失、声誉下滑、股价下跌以及后续的来自美国司法部的进一步监管,都会迫使当事方和美国监管机构签署DPA。

这是美国监管及执法体系的“长臂法则”,这世上也只有美国政府能够以这种方式施以这种程度的监管。毕竟,美国有它的终极武器:美元体系和世界警察的身份。